学风建设|诚信立身,秉信立行——数理学院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
2024-01-08      阅读次数: 35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论语》有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不仅是对知识的态度,更是对人生的庄重承诺。考试既是对知识的考察,也是对诚信的考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诚信意识,端正考风考纪。14日,我院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

取得佳绩,尚勤而非不诚

考试周即将来临,同学们都进入了紧张有序的备考阶段。为营造文明、诚信的考风,数理学院各班级开展了诚信考试主题教育班会。在班会上,各班学习委员强调在对本学期所学知识进行差缺补漏的同时,也要坚守好诚信底线,并向同学们发出了端正态度,诚信应考的倡议。

诚信考试,切莫因小失大

为使每一位同学都能自发抵制作弊行为,端正考试态度,面对真实的自己。我院在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中,号召全体学生共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以自身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做一名文明诚信的大学生。

端正考风,做诚信数理人

亲爱的同学们,考试只不过是对我们前一阶段学习的一次检测。我们需要通过考试看到一个真实的自我,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明确自身定位,找准目标,调整方法,提高学习的效率。同时,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问,注意劳逸结合,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试。

考之以诚,答之以信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的;

(二)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抢夺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三)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言必信,行必果。作为数理学子,应时刻谨记考试规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星光不负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祝愿同学们在考试中都能取得满意成绩,交出完美答卷!(图/纪梦茹 李嘉怡;文/纪梦茹;编辑/尚江伟;审核/尚江伟)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