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2-09-23      阅读次数: 1765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9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高校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缴费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3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70号)文件规定, 2023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3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为1230元/人)医保费用将由学校财务代扣上缴,请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7前将230元参保费用存入学校建行卡中(已经扣除230的同学,无需再缴费)。规定时间未缴费,将无法通过学校再行参保

三、医保政策

1.今年,低保、残疾、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孤儿、特困供养特殊困难学生,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免缴医保费用政策,具体需要等后续市社保部门通知。

2.2022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缴纳2023年度保费,享受医保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12月31日。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3.参保学生在常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业务—医保电子凭证”菜单线上领取,也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授权金融机构等经由国家医保局和江苏省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没有智能手机的学生可以通过家长手机利用国家医保APP添加亲情账号的方式激活领取

4.参保学生就医享受的具体政策可查看2023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医保宣传提纲》(附件1)。

四、参保程序

1.学生登录奥蓝系统确认。1)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6日前登陆奥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版),在个人基本”模块,“医保信息确认”中进行参保确认不参保学生必须签署《自愿放弃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以下简称为《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由各学院自行保管备案确认不参保的学生如果已被财务处扣除230元医保费用,后续财务处会返还

2)特殊困难学生如果参保,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奥蓝系统确认学院需要单独统计参加医保的特困生名单如果学生名单在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库中,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如果核实后学生属于低保、残疾、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孤儿、困境儿童等特困生,名单不在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库中,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要求:低保发放年度为2022,发证单位为民政局,低保证上有学生姓名,复印材料上必须涵盖以上三项内容);残疾大学生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或扶贫办系统截图盖章等有效证明;孤儿和困境儿童学生需分别提供孤儿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3)各学院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认真梳理全体应参保学生名单,避免休学、保留学籍、即将复学等学生出现漏报,应电话告知其交费购买居民医保事宜提醒这部分学生要参保的话统一奥蓝系统确认由于这部分学生名单不在学院奥蓝系统名单中(学院管理员看不到名单,但学生本人可以在奥蓝提交医保确认),请学院另外填写《确认参加2023年度医保的非在校生统计表》(附件4本学期应征入伍和退学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无需在系统中操作。

3.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老师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基本模块的医保信息确认”核准学生参保确认情况,及时跟进网上参保进度,确认参保人数(注意:务必导出奥蓝中参保名单与学生提交的弃保名单进行比对,防止有学生既提交了参保确认又统计在弃保名单里)

4.数据汇总。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将于10月6停止医保确认申报。学校将直接采用系统内学生确认后的参保数据,无需学院导出。

5.新生制卡。按照常州市社保局要求,每年只为秋季入学的在常高校新生集中办理省社保卡一次,制卡不收取费用,今年制卡的信息采集模板暂未下发,后面工作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审核自愿弃保学生以及参保特困生名单,10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205办公室袁老师处,包括以下材料,全部交电子稿:1.参加医保的特困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2.需要参保但名单不在省系统特困生库的特困生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拍照后统一上交电子稿,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纸质证明材料学院留存)3.《确认参加2023年度医保的非在校生统计表》(附件4);4.《2023年度医保弃保人员名单》(附件5)。

                         

附件:1.2023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医保宣传提纲

2.自愿放弃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3.参加医保的特困生名单汇总表

4.确认参加2023年度医保的非在校生统计表

5.2023年度医保弃保人员名单

医保工作附件.zip 

学生工作处

                                2022923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