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2-09-21      阅读次数: 1500

    学院教学委员会是院内教学工作的指导、咨询、检查和评审机构。为了提高我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使我院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民主,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1.研究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及教学工作需要,讨论拟定每年引进人才及派出教师进修计划,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核批;

  2.对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各专业招生规模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3.审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4.讨论并提出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总体思想,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宏观思路,指导教学系部有效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审定各教学系部拟开展的较大规模的教学改革方案、并对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提出指导意见;

  6.评审我院老师申报教研项目、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等与教学相关的项目,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7.带领学院督导组开展学院层面的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听课、试卷文档、课程文档、毕业论文文档、实践教学文档、专业建设文档、教研活动文档、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并对各系部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8.研究并制定院内教学奖惩制度,认定院内教学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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